8節中,「過去」一字(希伯來:‘iḇrû)出現了三次。就像過約但河一樣,這次的行動也是一種過渡,以色列人要從迦南地邊緣向前,去得著那地的一部分。全軍分爲兩半,一半在約櫃之前,一半在約櫃之後(9、13節)。這個細節或許意味這道命令與曠野的行進隊伍有類似之處(參:民十),那時有些支派走在約櫃之前,有些在其後(民十11〜28)。第10節的插入,與不斷提及的吹角形成了對比。到第七天,約書亞不許百姓說話或呼喊,要等他發出信號。這樣的安靜或許有好些含義,不過至少可以顯示,這是一支訓練有素的隊伍。 16〜19、21.這裡的記載與前面不斷重複的形式不同。第七天到了,這最後一天,約書亞下達的命令和前幾天不同,他引介了「滅絕令」(希伯來:ḥērem)的槪念。「滅絕令」的意思包括將某物完全獻給耶和華以色列之神,全然爲祂所用。254它出現在申命記二十16〜18,那裡的命令,是要將神所賜給以色列之地所有人口的聚居中心全都毀壞。那裡提出的理由爲,這樣,當地的居民就不會教導以色列人那些「可憎的行爲」,就是與敬拜當地神明相關的作風。約書亞把耶利哥城所有的一切都納入滅絕令中,意思便是:一切的活物都要殺死,値錢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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